新華社合肥8月22日電(記者 楊玉華、蔡敏)安徽省22日宣布撤銷地級巢湖市,并對原地級巢湖市所轄的一區四縣行政區劃進行相應調整,分別劃歸合肥、蕪湖、馬鞍山三市管轄。 此次撤銷的地級巢湖市位于安徽省中部,瀕臨長江,因第五大淡水湖巢湖得名,下轄廬江、無為、和縣、含山四縣和居巢區。 根據國務院的批復,撤銷地級巢湖市。撤銷原地級巢湖市居巢區,設立縣級巢湖市。以原居巢區的行政區域作為新設的縣級巢湖市的行政區域。新設的縣級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轄,合肥市代管。原地級巢湖市管轄的廬江縣劃歸合肥市管轄。無為縣劃歸蕪湖市管轄;和縣的沈巷鎮劃歸蕪湖市鳩江區管轄。含山縣、和縣(不含沈巷鎮)劃歸馬鞍山市管轄。行政區劃調整后,合肥市轄4區1市4縣;馬鞍山市轄3區3縣。蕪湖轄4區4縣。 據了解,此次區劃調整是安徽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內在要求。安徽現有行政區劃是在沿襲歷史的基礎上形成的,雖然幾經調整,但中心城市規模偏小,政區規模差距較大,劃江而治等問題比較突出,水系特別是巢湖的管理體制不順,對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已經形成很大制約。 安徽省相關人士認為,此次行政區劃調整將有利于加強巢湖流域綜合治理,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有利于優化國土開發格局,全面提升皖江地區中心城市建設和承接產業轉移水平,培育引領安徽發展的核心增長極。對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在更大區域范圍內統籌安排生產力布局和基礎設施建設,依托中心城市較強的經濟實力和優質的公共服務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據悉,在此次區域調整實施過程中,安徽明確提出做到“四個確保”,即確保干部職工得到妥善安排;確保干部群眾利益得到合理保障;確保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不受影響;確保其他調整工作同步推進。為理順巢湖管理體制,專門成立了巢湖管理局,統一管理巢湖規劃、水利、環保和巢湖流域主要控制設施管理事務。 從8月22日起,安徽省將全面啟動行政區劃調整的對接實施工作,計劃9月10日前基本完成人員安置等主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