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排摸受污染土地,“十二五”南大、桃浦等原工業用地將開展土壤修復。 近期,以廣東出現鎘超標的“毒大米”事件為導火索,土壤污染話題重新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國家環保部25日披露,2006~2010年開展的土壤調查表明,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等發達地區,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局部或區域性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現象。 重金屬化合物污染土地 城市當中遭受過工業污染、重金屬污染的土地,被稱為“棕地”。 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土壤污染控制與修復工程技術中心副主任、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與土壤環境研究所所長羅啟仕昨天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不少被污染的土壤內含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或是一些具有放射性的元素,它們能夠穿過水泥地,進入到地表環境中。“一些化合物會污染地表土壤,一些化合物則會進入空氣,進而通過口鼻進入人體,還有一些有害物質甚至能夠直接被皮膚吸收。” 雖然目前還無法確定究竟有多少這樣的小區存在,但這樣的危害足以引起人們的注意。 而另外一個常常被城市居民所忽視的問題是土壤內的重金屬物質。一般來說,建筑物都會用水泥等物質對地表進行硬化處理,能夠有效隔離大多數的重金屬。但由于上海的地下水位較淺,通常只有1米到1.5米,因此埋藏在地下的重金屬可能會對地下水造成污染,并通過地下水的流動造成污染物擴散。 修復資金:誰污染誰治理 對于普通市民來說,更關心的是,“如果我家住在化工廠附近,而這塊土地已被污染,該如何治理?” 目前本市正在排摸受污染土地,并通過建立不同行業、不同污染類別的土壤數據庫,逐步實現動態跟蹤管理和信息共享。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日前透露,包括石油化工、冶金、橡膠等高污染企業的用地已經被納入。上海環保“十二五”規劃顯示,未來五年,本市將在南大、桃浦等區域的原工業用地重點開展土壤修復工作。 在今年5月份的上海市政協召開的重點督辦提案專題協商座談會上,市環保局負責人表示,未來上海將嚴格項目審批,一旦確定土地被污染,未明確修復主體前不得進行土地流轉。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中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工業項目開展土壤監測,納入竣工環保驗收。同時,本市還將探索建立土地土壤污染修復資金保障機制——按“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由政府督促企業落實土壤污染治理資金;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無主土地的污染,則由財政出資修復。 摘錄自騰訊房產上海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