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遏制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主要內容如下: 各方主體這么管 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執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著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 建設單位應當提供真實準確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資料和工程周邊環境的相關資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費用,并在辦理項目安全監督手續時提交危大工程清單和安全管理措施。 勘察單位應當針對工程實際,在勘察文件中說明地質條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風險。 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術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辨識危大工程,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方案,加強全過程管控。 監理單位應當將危大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對施工單位危大工程管控情況進行監督。 安全流程這么管 嚴把方案編審關。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針對危大工程單獨編制專項方案,專項方案應當包括計算書及相關圖紙。專項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報項目總監審核簽字。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 嚴把方案交底關。專項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進行專項方案交底,現場管理人員應當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嚴把方案實施關。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專項方案。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不按專項方案實施的,要立即整改;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情況的,立即組織人員撤離。 嚴把工序驗收關。對于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驗收完成后,應當在危大工程所在區域設置驗收標識牌,公示驗收時間及責任人。 各方責任這么管 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危大工程安全生產負總責,分包單位在各自范圍內對分包的危大工程安全生產負責。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責任人,必須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間現場帶班,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時,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當帶班檢查。監理單位對危大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或其委托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對危大工程實施旁站監理。建設、勘察、設計等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對危大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相應責任。 違法行為這么管 各地要把危大工程作為日常監管、安全巡查的重點,加大抽查頻次和力度。要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對危大工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處罰,對于未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方案或未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等行為,立即責令整改,依法實施責令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停止執業及暫扣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行政處罰。要加大生產安全事故問責力度,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資質資格實施處罰,并對查處情況予以公開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