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國家審計署發布的《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下稱“《審計結果》”)顯示,36個地方政府2012年底債務余額共計3.85萬億元,比2010年增長了12.94%。 這次“抽查”是繼2010年審計署對全國地方債進行全面審計后的再次摸底。而在上次審計中,這36個地方政府的債務余額便已占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額(10.72萬億元)的31.79%。 地方債總規模究竟有多大? 今年全國兩會上,國家審計署副署長董大勝估計,各級政府總債務規模在15萬億~18萬億。 而在今年4月份的博鰲亞洲論壇上,前財政部部長項懷誠預計超過20萬億。 《審計結果》并未指出全國地方債的總量,如果根據這次審計的36個地區債務增長12.94%的速度估算,2012年底,全國的地方債務為13.87萬億元。但興業證券(10.15,-0.16,-1.55%)的一份報告指出,2012年末,地方債總負債預計在13.17萬億~15.1萬億。 這樣的數據讓一些研究中國經濟的機構擔憂,評級機構穆迪認為,中國地方債規模正在增長,將對中國信用狀況構成不利影響。 因此,圍繞地方債的相關方,都在嘗試著如何解決債務難題。 高達219.57%的債務如何還? 眼下,地方政府不得不面臨償還地方債的壓力。據媒體統計,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相關債務中,約有11.37%需要在2013年償還,合計1.2萬億元。 審計署在《審計結果》中指出,部分地區債務規模增長較快,一些省會城市本級的債務風險凸顯,由于償債能力不足,只能通過舉借新債償還舊債。 長城證券認為,地方政府加強債務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地方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出現增長,但土地出讓收入增幅下降,償債壓力加大。同時,部分地區高速公路債務規模增長較快以及取消收費地區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等,都面臨較大壓力。 《審計結果》顯示:“有10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16個地區債務率超過100%。” 債務率是指債務余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是衡量債務規模大小的指標。在審計署“抽查”的36個地區中,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債務率最高的達219.57%。 衡量當年還本付息額的指標償債率,亦不容樂觀。有13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償債率超過20%,最高的達60.15%;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償債率最高的達67.69%。 由于償債能力不足,一些省會城市本級只能通過舉借新債償還舊債,5個省會城市本級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借新還舊率超過20%,最高的達38.01%。14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已逾期181.70億元。 事實上,關于政府償還債務的壓力,在今年年初各地的預算報告中就有所體現。 摘錄自騰訊房產上海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