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市房管局獲悉,由市房管局、發展改革委、建設交通委、國資委、財政局等部門共同制定的《關于本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分類使用的實施意見》日前出臺。 當前,本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房源無法打通使用,造成或者緊缺、或者閑置等問題;此外,由于管理職能交叉重疊,兩類住房的管理機構都涉及房源建設籌措、供應分配、保障對象資格審核等工作,總體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再者,住房保障機構直接管理廉租房源難度大、人手少,而委托運營管理涉及的主體多、環節多,增加了稅費等成本。實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分類使用,有利于整合住房保障資源,改善政府專項資金和房源的使用效率;同時,租賃型保障住房專業化管理,也將得到進一步的支持。 根據《實施意見》規定,此次并軌的范圍是各區(縣)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其中公共租賃住房特指區(縣)政府出資組建專門機構投資建設籌措的房源和按規定在商品住宅項目中配建的房源,不包括由企事業單位或產業園區投資建設并供本單位職工租賃的房源。并軌后,相關房源由各區(縣)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統一籌措和運營,統籌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實物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