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建設交通委、房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3年高溫和防汛防臺期間建筑玻璃幕墻安全防范工作,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防汛防臺期間玻璃幕墻建筑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滬建交聯[2012]729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開展自查。 大樓業主應當立即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加強對幕墻玻璃以及密封膠條、開啟窗、五金連接件等方面的全面檢查,確保使用安全;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使用隱患或發生幕墻玻璃爆裂的,應當及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單位進行檢測或維修,警惕次生災害發生。自查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并將情況報所在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 二、加強日常巡查。 受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應當加強對建筑玻璃幕墻日常巡檢,增加巡檢頻次,并做好巡檢臺帳。巡檢發現玻璃幕墻損壞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告知業主,并督促業主采取相應措施;發現玻璃幕墻建筑已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并已告知業主,但業主拒絕采取消除危險措施的,應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同時立即報告所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門。 三、加強監督檢查。 各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利用已建立轄區內的既有玻璃幕墻建筑信息庫,認真落實“四不放過”,即:“沒有檢查過的建筑玻璃幕墻不放過、檢查中發現不同程度隱患的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力的不放過、整改后未經復檢消項的不放過”。同時要加大執法力度,對業主或業主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因疏于檢查或檢查后不及時整改造成玻璃幕墻建筑發生安全事故的,應依法予以處理。要加強安全檢查,重點對人員流動密集地段的玻璃幕墻建筑加大檢查頻率。 四、健全安全防范機制。 各業主和受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應做好如下工作: (一)建立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崗位責任制度,加強應急處置演練。 (二) 建立應急設備、工具、物資的儲備,并保持日常完好性。建立專業應急處置隊伍,與有幕墻施工資質或原幕墻施 (三) 建立對建筑玻璃幕墻外立面的專人觀察制度,確保對同一外立面設置2位以上觀察人員,并建立觀察記錄。35度以上高溫天氣,應確保對各外立面每小時有2人以上同步觀察。 五、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各相關單位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報告和處置玻璃爆裂事件: (一) 幕墻玻璃發生爆裂,業主或業主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應在事發60分鐘內報告所在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并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二) 幕墻玻璃發生爆裂玻璃墜落,業主或業主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應在事發30分鐘內報告所在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同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劃定警戒區域。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趕赴現場了解情況,督促業主處置。并報告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市幕墻辦。 (三) 幕墻玻璃爆裂墜落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害的,業主或業主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除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外,并應在事發15分鐘內報告所在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市幕墻辦;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接報后,應迅速趕赴事發現場了解情況和督促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和次生災害發生。 各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值班,確保及時、高效處置建筑玻璃幕墻突發事件。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