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國保障房供給發展迅速,但是由于對保障對象的退出機制設計不盡合理,以及政策的滯后性,在保障房供后管理環節暴露出了諸多問題,危及到了分配的公平性,出現了騙保、轉租等現象,凸顯了保障房“住得進去,退不出來”的矛盾。如何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機制,確保公平分配? 對此,一直關注保障房問題的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委員告訴記者:“首要的工作,是要健全保障房退出法規,加大對違規者的懲罰力度,并引入司法執行制度,對瞞報收入、轉移資產等騙取保障住房的行為采取零容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也將被取消保障資格。”閆冰竹委員認為,同時要加大行政和經濟處罰力度,對保障房申請中的造假行為,申請者不僅應該被取消申請資格,而且應該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影響惡劣的嚴重違規者,以及屢教不改者,可適用保障性住房終身禁入制。 “當前,建立住戶的誠信檔案,構建保障性住房征信系統,已成當務之急。”閆冰竹委員建議,要提高房屋權屬登記的信息化程度,各地要將個人住房信息與住建部聯網對接,實現房屋管理、交易登記和檔案管理的有效整合,“還要進一步完善入住公示制度,做到公開透明,使保障性住房的使用在陽光下運行。” 閆冰竹委員介紹,保障房管理比較完善的香港就明確規定,凡是在公屋居住滿10年的租戶,須在往后每兩年申報收入一次。“建議推行住戶收入申報制度,改變"一審定終生"的保障模式,促進公正公平。”閆冰竹委員指出,要破解收入認定難問題,就要加強收入審核的信息化建設,形成各部門監管的合力,對住戶的收入變化進行及時、動態的監管。在現有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社會保障、住房與城鄉建設、銀行、稅務、民政等相關部門的信息,盡可能準確地匯總住戶的收入信息,并使查詢、審批、統計、監管等多環節聯動,最終實現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摘錄自騰訊房產上海站網站) |